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CHINA REFRIGER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为CRAA)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 协会是以中国制冷空调工业的制造企业为主,包括有关科研、设计、院校等事业单位和团体,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限制,以自愿参加为原则组成的全国性工业行业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经济团体,是社会团体法人。协会是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建立起来的行业中介组织,将成为协助政府部门积极做好行业管理,并在本行业发挥自律性协调功能,同时代表和维护全行业共同利益及会员合法权益的社团组织。协会具有民间性、行业性、服务性、公正性、国际性等基本特征。

        第三条 协会宗旨是推进行业生产与技术的进步,促进中国制冷空调行业的发展和振兴。坚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政府服务、为行业服务、为全体会员服务,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国家经贸委及委托代管的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协会会址设在北京。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
            (开展对企业基础情况的调查、收集、整理工作,参与组织编写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向会员单位提供咨询。
            (积极推进行业优化结构,协调企业在体制改革和市场竞争中出现的问题。